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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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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将去京师,相国那拉公明珠欲接纳公,昆山徐尚书乾学为订期往谒,公诺之而先期就道。入或咎公失言,公曰:“告以不往见,则无以拒有力者,必不免于见矣。”又公居乡时,值高学士士奇亲丧讣闻,不欲显然往吊,乃乘小舟赍香楮,杂众宾入拜,拜已迳出,学士知,亟疑留之,而棹已返矣。

  又闻先生作宰时,尝作劝盗文,遣吏往狱中诵读。大略谓一念之差,不安生理,遂做出此等事来,受尽苦楚。然人心无定,只将这心改正,痛悔向日的不是。如今若得出头,重新做个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等语。一时狱中痛哭失声。

  此皆深得孔子拜阳货之教者。汤陆之可敬,即在不腐不迂、不托空言,讲求事功,内心极方正,但手段出以圆通。汤陆讲理学,皆深恶袖手谈心性,但陆遵程陆之微逊于汤者,以某观之在此。

  陆陇其殁于康熙三十一年,正徐乾学受佛伦所攻之时。康熙曾欲用陆为江南学政,闻其巳卒,乃用与陆同时行取为御史的邵嗣尧。死后授官,不过陆陇其的哀荣之一,生平定价,犹在数十年以后。《清史列传》本传:

  雍正二年,临雍释奠,论九卿议增文庙从祀贤儒,因议曰:“陇其自幼以斯道为己任,精研程朱之学,两任邑令,务以德化民,平生孝友端方,言笑不苟。其所著述,实能发前人所未发,弗诡于正,允称纯儒,宜配享俎豆。”得旨俞允。今上乾隆元年,诏九卿核议,应予追谥诸臣,因议曰:“宋儒胡瑗、吕祖谦诸儒,皆未居显职而有谥。陇其虽官止五品,已从祀文庙,应予追谥。”上特赐谥曰“清献”。

  寻礼部以会典未载五品官予谥立碑给价之例,请上裁定。得旨:“陆陇其着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照例给予碑价。”

  同时赐谥者有汤斌。汤卒于康熙二十六年,官工部尚书,但为降七级留任。殁后虽得旨照尚书例祭葬,却未予谥。乾隆元年,特谥“文正”。清朝得谥文正者共八人,除曾国藩以事功差可企及外,其他视汤斌皆不能不深惭。彭鹏附记:李光地

  汤陆皆为康熙九年庚戌科进士。这一榜得人甚盛,但同年之间,恩怨纠纷甚多,充分反映了康熙初期仕途上的复杂。徐乾学以外,李光地的是非亦很多,与陈梦雷的纠纷亘数十年无定论,直至傅增湘印《榕村语录》,方知李光地与陈梦雷合作投机,李光地确有“卖友”之实。

  此外“夺情”及“外妇之子”,合而为李光地三惭德,尤以“夺情”一事,将李光地的假道学面孔,剥露无遗。发难者莆田彭鹏为有名的一桩柏台故事。彭鹏其人,我以前亦曾说过,但语焉不详,于此愿作一比较完整的介绍。

  《清史稿》本传:

  彭鹏,字奋斯,福建莆田人。幼慧,与其父仇,欲杀鹏,走匿得免。顺治十七年,举乡试,耿精忠叛,迫就伪职,鹏佯狂示疾,椎齿出血,坚拒不从,事平谒选。

  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县。三河当冲要,旗民杂居,号难治。鹏拊循惩劝,不畏强御,有妄称御前放鹰者,至县索饩牵,鹏察其诈,絷而鞭之。治狱摘发如神,邻县有疑狱,檄鹏往鞫,辄自其宽。

  二十七年,圣祖巡畿甸,召问鹏居官及拒精忠伪命状,赐帑金三百。谕曰:“知尔清正,不受民钱,以此养尔廉,胜民间数万多矣。”

  寻顺天府尹许三礼,劾鹏匿报控案,命巡抚于成龙察之,成龙奏鹏讯无左验,方缉凶,非不报也。吏议夺官,诏镌留任,嗣以缉盗不获,累被议,积至降十三级,俱从宽留任。

  按:耿精忠在福建作乱,命官缙绅被迫受伪命者甚多。彭鹏坚卧不出,达三年之久。乱定后,撰有《千日大梦记》。李光地家居上游安溪,本可自免,但竟至福州观望风色。赖陈梦雷力劝,始定合作投机之谋,即由陈梦雷受伪命,而由李光地输诚朝廷。如果耿精忠事成,陈梦雷自不愁富贵;耿精忠失败,则由李光地出面证明陈梦雷“身在曹营心在汉”,即陈梦雷与李光地“绝交书”中所谓“我之功成,则白尔之节;尔之节显,则述我之功。”

  后来李光地的“节”倒是“显”了,却未“述”其“功”,甚至有落井下石的行径。此即“安溪卖友”的真相。彭鹏必深知内幕,心薄其人,因借“夺情”一事,褫其假道学面目。

  彭鹏初授三河知县。此地旗汉杂处,有名难治,又多盗,平剧中的窦尔墩,实有其人,《清稗类钞》记:

  窦开山,乳名尔墩,一曰二东。兄大东,皆献县剧盗,能舞枪。使人对面放镖,十镖齐发,尔墩能枪锋抵镖锋,俱使反射,十不失一。舞双刀,尤压倒侪辈。尝劫一巨室,官捕之急,侦得其所在,往迹之。尔墩持双刀闪舞而前,捕卒未见其人,但若有白练一尺,旋行而过。遥望之,隐隐然犹在目,不知其已远数十里外矣。

  捕卒等视所骑马二十五匹,其尾尖俱截去尺许,始恍然叹其艺之精,非所敌也。

  彭鹏因“缉盗不获,累被议”,即因缉捕窦尔墩,不能得手。但窦亦为之敛迹,民间仍受彭鹏之惠。相传康熙巡视近畿时,彭鹏有调动的消息,三河县民叩辇陈情,欲留彭鹏。康熙表示:“另外给你们一个好官。”有少女抗声而答:“把那个好官给别处地方好了。”康熙为之冁然。升平盛世,君圣官贤,乃有此佳话,不能不令人向往。

  彭鹏于康熙二十九年行取为御史,劾李光地“贪位忌亲”,事在三十三年。《清史稿》本传:

  三十三年,顺天学政,侍郎李光地遭母丧。上命在任守制,光地乞假九月,鹏劾光地贪恋禄位,不请终制,应将光地解任,留京守制,上从之。

  按:李光地自康熙十九年八月至京,由编修超擢为二品的内阁学士,即因陈梦雷的讦告,徐乾学等人的杯葛,不安于位。二十一年五月乞假送母归里。至二十五年七月始再赴京,授翰林院掌院。

  翌年三月,复又乞假归省,至二十七年四月,奔孝庄太后之丧回京,犹为礼部以“在途迁延”所劾。一官如寄,来去不定,可知处境极苦。及至三十三年正月,放顺天学政,四月即丁忧,得旨:“提督顺天学政,关系紧要,李光地特行简用,着在任守制。”

  父母之丧三年,是名教中最看重的事。康熙此旨,实在是要试一试李光地究竟真道学,还是假道学。真道学则必奏请解任,回籍守制,甚至拜折即行,不问允准与否,亦不算忤旨。

  哪知李光地因为自复起后,居官之日少,在里之日多。如今再回乡守制三年,与朝廷脱节,将来服阕回京,人事全非,再想如现时之帝眷之隆,将不可得。因而上疏乞假九月,回里治丧。这一来滋人口实,群起而攻,《清史列传》本传:

  光地疏言:“苦块余生,重荷圣恩之厚,圣知之深,敢不以残喘自效?顾虫蚁微情,乞给假治丧,住返九月。于本年十二月抵任,并日夜之力,岁科两试,可以看阅周详,报竣无误。”

  御史沈恺曾、杨敬儒交章论劾,一言光地诚以君命为重,当于三年考毕之后,回籍终制。乃闻其请假九月,即使星夜奔驰,将来岁科两试,势必潦草塞责。况九月以后,亲丧未远,遂忍绛帐锦衣谈笑论文乎?一言皇上作人念殷,故暂为行权计。然在皇上不妨行权,在大臣必当守经。为光地者哀吁再三,圣意未有不俯允者,乃竟以治丧九月为请。方今王道荡平,属在武臣,尚许回籍守制,况敦诗说礼之大臣,岂可颜充位?

  当日奉旨,仍如初命。于是彭鹏发难,一开头就说:“以三年之通丧,请为九月之给假,于礼则悖,于情则乖,于词则不顺。”接下来说李光地有“可留者一,不可留者十”。可留者无非“报亲之心切,而哀痛之情微”。此已讥其功名之念重于报亲之心。不可留者十,前面五条,与沈恺曾、杨敬儒所言,大致相同。后面五条,咄咄逼人,词锋极利:

  六、光地疏称荷圣知之深,残喘自效,请假九个月,不误学差。佥谓九月大功服,谈言微刺。

  七、定例生童匿丧应试,褫革严处。万一犯者起而诘曰:“侍郎何至此?”光地何辞以对?

  八、学校所以致天下之为臣思忠,为子思孝,故登其堂曰“明伦”。光地以不祥之身,俨然而登,奈桥门环视何?

  九、本年正月,皇上面议诸臣于礼义廉耻,难进易退,三申意焉。试问光地今日礼乎?进退难易之谓何?悖圣训而失本心。

  十、度光地之心,必曰:“君命也,谊何敢辞?”臣闻宋臣富弼母丧,王起之固辞,且日:“起复金革之变,礼不可施于平世。”仁宗许之,纲目大书,以垂训后世。又宋孝宗起复刘琪,六疏固辞,发明曰:“纲目书固辞予之也。”我皇上尧舜比隆,教孝教忠,必无有辞之而弗允者矣。

  康熙得奏,一面将原疏交九卿会议,一面传旨询问彭鹏。据李光地之子《钟伦家书》,旨问:

  尔与李光地同乡,意欲何为?适所以害之。我留他在任,自有深意,不然,朕岂不晓得三年之丧,古今通礼?我所以留李光地之意,恐一说便难以保全。九卿如要我说,我便说;不要我说,我便包容。彭鹏,尔参某欲令其回籍,此正合着他意思。尔此言,岂不是奉承他?

  所谓“自有深意”,即言欲借此以试李光地。所谓“包容”,即言不说破已试出李光地为假道学。最后两句话,是以为彭鹏欲为李光地补救,仍旧得以回籍服三年之丧,稍得保全道学面目。彭鹏因而有第二疏。古今诛心之论,未有深刻若此者。兹分段录引如下:

  皇上令光地在任守制,或以此试光地耳。光地深文厚貌道仁道义,言忠言孝,一试诸此,而生平心术品行,若犀然镜照而无遁形。

  皇上所以留之之意,臣鹏愚憨不能知。使光地而亦不知,贪恋苟且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外以欺人,则为丧心;使光地而早已自知,诡随狡诈而姑为此给假九月之请,内以欺己,则为挟术。

  夫为人子而甘于丧心,为人臣而敢于挟术,两者均罪,光地必居一焉。以此赴任不可,以此回籍尤不可。盖回籍则母死有知,恨其不诚,当必阴;而赴任则士生至性,愤其衔血,谁甘面从?

  嗟乎,光地当闻命而绝不一辞,则忍于留矣,皇上即罚其忍,使之在京守制,以动其市朝若挞之羞。光地忘通丧家而假易以暂,则安于久矣,皇上即罚其安,使之离任终丧,以为道学败露之耻。

  臣与光地,家居各郡,然皆闽产也,今若此人人切齿,桑梓汗颜。伏乞皇上察光地患得患失之情,破光地若去若就之局,不许赴任,不许回籍,春秋诛心,如臣所请。

  万一光地依然督学,则光地得信其术,故哀其辞曰:九月且不获命,况三年乎。而蚩蚩者亦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下售其术,上受其名,臣鹏实拊膺疾首。

  前疏光地十不可留,如稍有涉私,是责光地以不孝而先自蹈于不忠,所以跪听传旨,一一沥鸣,以头抢地呜咽而不能自已也。

  此奏一上,竟如所请,命“李光地解任,不准回籍,在京守制”。一个多月以后,康熙召试翰林官,以“理学真伪论”命题,自然是因此事而发。康熙有意试李光地的人品,亦获得证实。而李光地之狼狈,可于其子李钟伦家书中见之:

  今旨已下,便只得在京行三月哭奠,朝夕鸣号,以暂泄哀情,杜门省罪,罅隙渐消,乃可相时乞归营葬。在今且当浮游随分,小抗之则大创在睫,所关非特平常也。阿爹此番撄此大故,惨折之余,加以震动,晦冥不测,气体大为衰羸,脾胃不能消纳,腹多痛。楚侄在此真百身难分。翘首南望,心肝如焚。

  李光地在京守制,服满起复,仍授顺天学政。彭鹏亦外放为贵州臬司,升广西巡抚,调广东,四十三年正月殁于任上。在康熙四十年左右,圣祖以为督抚中最清廉干练的,共得四人:湖广总督郭、河道总督张鹏翮、直隶巡抚李光地、广东巡抚彭鹏,每举以并称。除彭鹏外,另三人皆康熙九年庚戌两榜出身,李光地二甲二名,张鹏翮与郭皆在三甲,名次几相连,一为一百二十二,一为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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