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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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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蕉亭杂记》又记:

  慈圣以袁君存心叵测,欲置之重典,文忠仍以才可用,凡作乱犯上之事,诿之党人,并以身家保之。袁仍得安其位。

  由此看来,荣禄制造此一借口,竟是连慈禧太后也瞒过了。所以如说有此赐袁密诏,应该是出于荣禄的伪造。

  黄彰健认为“戊戌政变的爆发,非由袁世凯告密”,意谓政变是预定的计划。其主要的论据,基于荣禄在八月初五并未进京,所以慈禧太后此时尚未得悉袁世凯告密的内容。否则,八月初六不会仅捉拿康有为一个人。他认为袁世凯告密的详情,慈禧太后于八月初八方始获悉,于是而有八月初九的逮捕“六君子”及张荫桓。我以为这是不曾深究慈禧太后的心理的说法。

  从光绪亲政开始,慈禧太后一直希望她的地位有如内禅后的乾隆。易言之,即是希望光绪如接位后的嘉庆。一方面光绪先意承志,大政及用人,不违背她的意思;一方面能容她在颐和园中优游自在,好好享几年福。是故,只要光绪能如嘉庆,她是绝不愿放弃排云殿前的湖光山色,每天一大早来召见军机的。

  至于对光绪,她一手抚养长大,对于光绪荏弱忠厚的本性,知之甚稔,她相信光绪绝不会做出什么悖逆的行为,这还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她料准了光绪不敢。至于后来常指责光绪不孝,是她为了把持大政,不得不然的说法。

  但是,慈禧对光绪,有一防范极严的顾虑,就是怕有人“教坏”了他。第一个引起她警惕的是珍妃。文廷式大考第一,卷子发下来时交代名次:“第一不动,其余皆可动。”此为光绪明知自己的做法不对,而还是要做的明证,亦即明知珍妃的话不能听,而还是要听的明证。这就不仅“教坏”,直是蛊惑了,所以慈禧非去之不可。而“教坏”珍妃的,又是文廷式,因而亦非被逐,并永不录用不可。

  第二个是翁同。我相信恭王在戊戌四月十一临死以前,光绪奉慈禧临视时,恭王一定对慈禧作了“他一死,翁同如挟帝而有所作为,恐无人可以压得住他,故太后必须慎防”的谏劝。此为慈禧恶恭王,甚至不准他祝寿,而始终之典之优渥,几可与雍正之待怡亲王允祥相比拟的原因。

  在恭王死后不到半个月,果然而有四月廿三,翁同亲自草拟的“定国是诏”,接着有四月二十五日,着康有为于四月二十八日预备召见的上谕。其间翁是否保荐过康有为,或至少不反对召见康有为,话很难说,因为翁同日记是经过他自己改过的,痕迹已泯。但一通“定国是诏”,已足以引起慈禧的极大警惕。于是在荣禄与刚毅合力相倾之下,慈禧断然决然地驱逐了帝师。

  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八月初六之诏,只捉拿康有为兄弟。即因为慈禧认为康有为教坏了皇帝,是罪魁祸首。及至发觉康有为已经逃脱,复于八月初七电寄荣禄等,于津沪等处严密查拿康有为。如果康有为被捕,当然不能活命。但六君子的下场,不致如是之惨。

  对慈禧太后的政治手腕,治近代史者应不会忽略,她有应变的天才,即到情况十分紧急时,亦不会乱了方寸与步骤。当时的情势,如我前面所说过的,危机已如胎死腹中,根本不必紧张。但为了要为训政找根据,不能不故意张皇,制造严重的气氛。须知此时慈禧的第一目的是夺权,因而特行临朝训政的典礼。要到了八月初八,行过此礼,慈禧才算正式而充分地接收了权力。在此之前,任何足以妨碍达成此一目的之举动,如逮捕四京卿,足以招致大局不安的鲁莽举动,皆应避免。

  这也就说明了,六君子何以迟至八月初九,方始被捕的缘故。同时,在八月初六那天,情势还不十分明朗:第一,会不会引起外来力量的干预;第二,不知康党除了袁世凯以外,可曾勾结过其他将官?关于后者,自然是由荣禄去作检查与部署,这需要一段期间。关于前者,降旨捉拿康有为兄弟,亦等于放了一个探测气球,看看国际上有何反应?经过两天,并无动静。同时荣禄亦已作了周密的部署,乃于八月初九下令,逮捕所谓“罪甚八司马”——六君子加张荫桓、徐致靖。

  徐致靖之被捕,是因为保荐康有为。张荫桓之被捕,亦是因为他“教坏”了光绪。对于光绪之所以致此,责任谁属,在慈禧的看法是一贯的,与我国刑法上对“教唆”犯罚得特重的立法精神也是一致的。

  至于八月十三日的突变,《梦蕉亭杂记》所记,亦颇可采信。原来派军机大臣、大学士,会同刑部严于审讯。十二日本已加派御前大臣会审,而次日未待庆王所派之员主持审问,即因贻谷一奏,由刚毅亲自至刑部传谕,毋庸审讯,立即正法。其基本原因还在外间流言太盛,“有谓各公使出面干涉,并谓一经审问,恐诸人有意牵连,至不能为尊者讳”之故。

  《梦蕉亭杂记》所说“某京堂”指国子监祭酒贻谷。当时确有外力干预的迹象。但此外力干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英日两国营救张荫桓。而八月十一日有上谕,指出张荫桓非康党,故此外力干预,乃别为一事,与六君子的安危无关。

  另一部分是由康梁漏网而引起,梁启超在京晤李提摩太,避入日本使馆,康有为得英人之助,得以安抵上海,以及上海道蔡钧接到逮捕康有为的密令,与英国领事接洽,未能如愿的情况,京中必都已了解。加以天津《国闻报》的公然昌言,西人将作干涉。因此,在贻谷以前有高燮曾、黄桂两奏,皆主速作断然处置。平心而论,高、黄、贻三人都是为了保护光绪,安定大局着眼,其中黄桂八月十二日一奏,最为简明扼要。

  外间传说纷纷,皆谓康有为弟兄所犯案情重大。其党之同谋者,在内则以张荫桓、徐致靖、谭嗣同、林旭为渠魁,而杨深秀、宋伯鲁等扶助之。在外则以黄遵宪、熊希龄为心腹,而陈宝箴、徐仁铸等附和之。此外尚有梁启超、麦孟华等数十百人,蔓延团结,党羽遍布……自去年以来,人言啧啧,皆谓此辈谋为不轨,将效开化党乱高丽之故事。而康有为来京,果借变法为名,包藏祸心,诡计百出,阳托为忠愤之举,阴售其奸诈之谋。摇惑人心,混匿国是,真有出人思议之外者。今闻朝廷察其罪状,凡属臣民,莫不同声称快。及闻该员逃匿,未能缉获,则又私忧窃虑,恐其铤而走险,勾结外洋,致生他变。且天津《国闻报》妄造谣言,谓外人意颇不平。此必其党欲为挟制之计,而该报复张其说也。臣之愚见,以为此事宜早决断,将已获之犯,速行处治,以绝其望。

  至案内牵连人员,应拿者拿,应黜者黜,应宥者宥,一经办理定夺,即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使为首者不能漏网,为从者不致生心。即外人欲来干预而事已大定,无所施其术矣。臣素知康有为、张荫桓居心诡谲,故望朝廷先发制人,庶免奸党煽乱。

  此奏又有一附注,专为张荫桓而发,基本上仍旧是客观的:

  再:臣正缮折间,适接邸钞,知康有为一案,已奉谕旨将徐致靖等分别审讯看管,此外概不深究。至张荫桓平日声名甚劣,虽非康有为之党,亦应按照屡次被参款迹,从重处罪。

  黄桂为笔者长亲,贵州人,时由翰林院编修改福建道御史。他当然是旧派,但却是真正的道学先生,幼时闻长辈言,他真能做到不二色。夏日盥沐,裸上半身擦背,若有女仆入室,即避至门后,古板如此。

  大致历代党争,辄令人有薰莸同器之恨。不过虽“阉党未必尽小人,东林未必尽君子”,但代表正义一方的主事者,须是君子,则虽失败一时,于世道人心,仍大有帮助,如明末东林阉党之争,东林败得很惨,但“东林孤儿”所发生的影响,促成了康熙朝的盛运。摆脱狭隘的种族观念来看,自是历史上值得骄傲的一件事。而戊戌政变,最大的不幸是,真君子枉死,而伪君子康有为苟且偷生,并以作伪的方法,利用光绪的被幽,六君子的惨死,沽名钓誉,营私牟利。贤如梁启超,亦不免助师为恶。代表正义的一方,主事者的真面目如此,那就无怪乎民初北方政坛的丑态百出了。

  当然戊戌政变绝不能与明末天启年间的政潮相提并论。保皇党不同于东林,守旧派更非阉党。天启并不值得同情,值得为之一掬同情之泪的是光绪。但光绪可能至死不明白,害得他最惨的不是袁世凯,也不是荣禄,而是康有为。

  大家都知道,光绪最痛恨的是袁世凯。常常在纸上画一只乌龟,写上袁世凯的名字,然后将纸撕碎。又以写有袁世凯字样的纸悬在壁上,作竹弓竹箭的靶子。此种近乎童的举动,为一种无可奈何的发泄。我以为光绪之恨袁世凯,不在他告密,而在诬赖他有“密诏”付袁世凯要包围颐和园。而此“密诏”,可能出于荣禄伪造,已如前面的分析。果如所言,则袁世凯亦为替人受过,只是受过的代价很不小,袁世凯应无所憾。

  其次,光绪恨的是荣禄。两宫一起召见大臣时,光绪几乎从不理荣禄。但荣禄却常存补过之心。废立一事,论者多归功于张季直为刘坤一所草一疏,其中警句:“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口难防”,笔力足以回天。其实若无荣禄在朝中主持,彼此取得内外相维的默契,刘坤一不敢贸然上折,即上亦未见得能发生有力的效果。主张废立者,实以“蒙古状元”崇绮为首,而徐桐力赞。崇绮自其女嘉顺皇后殉帝,闲废二十年,希望以此媚禧而得复起;徐桐则以不通的翰林,自以为卫道的重任,实在是两为帝师,声光权势先不逮李鸿藻,后不及翁同,此心不甘,想将大阿哥溥仪炮制成一个如同治之亲李、光绪之昵翁,可以由他摆布的皇帝。说起来都是私心。

  光绪之倒楣,在于荣禄、袁世凯、崇绮、徐桐,还有康有为,都拿他当作反面的政治资本,好比一张“人头支票”,可借以诈欺搪债。所不同者,荣、袁、崇、徐,人尽皆知其为后党。而康有为则打着保皇的鲜明旗帜。而最讽刺者,则后党与保皇党,都诬赖光绪想以武装夺母之权。北方谓某人害惨了某人,辄谓之“送了他的忤逆”。荣禄与康有为都送了光绪的忤逆,而光绪实非忤逆。康有为不特不为之辩,且推波助澜,证成其事。其肉安足食乎?

  康有为拿光绪这张“人头支票”行骗的手法是搞勤王。勤王要人要钱,故必须号召忠义之士,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梁启超改谭嗣同的诗、改林旭的诗,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梁启超改林旭之诗,不如改谭嗣同之诗之甚。但小动手脚,意思却大有出入。先说第一句:

  青蒲饮泣知何补(原作)

  伏蒲泣血知何用(改作)

  按:青蒲之典已如前述。惟其用青蒲,才可以表明是近臣造膝密陈。今以林旭受光绪特达之知,凡有谏奏,只要办得到,无不嘉纳,根本无须泣谏,更不会无补于事。然则近臣密陈,“青蒲饮泣”的对象,既非皇帝,必是太后。

  今改为“伏蒲泣血”,不过大廷苦谏,是一般忠烈的言官之所为,并不能表现林旭的近臣的身份,更不能显示泣谏的对象为太后。“泣血”亦不典,或者由评丁卯的诗:“却赖汉庭多烈士,至今犹自伏蒲论”而来,以“泣血”之泣来强调“烈士”之烈。

  这句诗中,梁启超用意最深的是改掉“青”字,抹煞“青蒲”即所以隐瞒林旭曾有向慈禧力谏之意。因为这表现了林旭调和两宫的本心,变成妥协主义。而梁启超要表现势不两立的战斗精神,当然要隐藏林旭的真心本意。末一字改“补”为“用”,亦所以表现并无商酌的余地。

  再谈第二句:

  慷慨难酬国士恩(原作)

  慷慨何曾报主恩(改作)

  原作及改作酬报深恩的对象,虽皆为光绪,但报恩的原因大不相同。这一点于林旭的原意,颇有出入。就诗论诗,是点金成铁;就事论事,是抹煞作者的心迹。仅就前者而言,梁启超已经愧对故友了。

  按:林旭的原意是“国士待我,国士报之”,报恩是因为光绪以国士相待,并非由于光绪是皇帝的缘故。作诗讲究贴切,切人切时切地切事,不独移用不到他人身上,即为其人,亦移用不到他时他地他事。此即是宋诗精髓。

  照梁启超一改,则是一般化了,凡为臣子,无不可用。化特殊为一般,恰就是梁启超改诗的用意,以君臣大义立论,则人人当奋起勤王,黄彰健:

  《戊戌政变记》记林旭此诗头两句作:“伏蒲泣血知何用,慷慨何曾报主恩。”其言“报主恩”,与梁撰《谭嗣同传》“酬圣主”语气相同。恐系梁有意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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