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花店[重生]_分节阅读_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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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镜无奈:“那就没辙了,不然晚上找地方请你吃顿好的,安慰下你受伤的心灵?”

“别,浪费钱。外面人做的,那厨艺,还没我煮得好。家里冰箱还有菜吧?晚上我给你露一手。”说到自己的专长,李遇身上那…子懒洋洋的劲就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晚上想吃点什么?我记得家里还有鸡蛋,给你蒸个蛋羹。天气冷了,有点想吃辣,再炒个辣螺?这个季节,田螺肉最美了。”

“你现在能吃辣了吧?我弄个微辣的,免得你舌头受不了。”李遇转头,刚想继续问苏镜还想吃什么,就看到花圃大门那边,进来个中年男人,长得还挺帅:“请问你找谁?”

帅也不能这样不经允许就直接进来!李遇顾不上放下花洒,提着水壶就走过去:“这位先生,这里是私人园圃。”别是小偷吧?或者是来抢劫?李遇警惕地抱着水壶,好歹是铁质的,又装满了水,又重又沉,关键时候还可以充当下武器。

这年头种花也这么危险,幸好自己刚刚没回去,要不然留苏镜一个人在,就他那小身板,说不准就让人得逞了。

李遇看了下男人身上鼓起的肌肉,暗中捏了捏自己的胳膊,也不知道这几年颠勺练出来的力气能不能压制得住对方。如果真打起来,好像有点难。万一起冲突了,希望能拖到苏镜报警。

苏志勇被李遇警惕的眼神看得有点懵,又听到他叫自己先生,心里更是觉得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和自己这么生疏了?张嘴就先生,居然连叔都不叫。

苏镜正一边干活一边听李遇说晚上吃什么,见他说着说着人就跑了,转头一看,又听到他说的话,再看看一头雾水的苏志勇,忍不住笑出声。走过去一拍李遇肩膀,说道:“怎么,连勇叔都不认识了?还这位先生,我第一次看见你这么礼貌!”

“我一直都特别有礼貌好不好!”李遇下意识地反驳,话说完了才反应过来苏镜刚刚说得什么,盯着眼前的中年男人看了又看,好像是有点眼熟。这身材看起来也像,衣服也是,这套衣服去年还看过勇叔穿。因为是苏镜给买,当时勇叔特别喜欢。

李遇又看了下鞋,没错了,真的是勇叔。这鞋是他买的,前几年有次勇叔生日的时候,他和苏镜一个买了衣服,一个买了鞋袜,收到礼物的时候勇叔可高兴,还舍不得穿来着。后来劝了好久才上身。结果穿上后,一穿就是好几年,有点旧了,买了新的,还舍不得扔。

衣服和鞋袜都是他和苏镜一起去市里挑的,花了俩小时,那是他们第一次逛那么久街,所以李遇印象特别深刻。把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认错,还当成了陌生人,李遇有些赧然:“一时没认出来,现在的医疗水平太发达了,没想到勇叔你这么帅,我都没敢认。”

勇叔去大城市治脸,这事李遇从一开始就知道。只是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早知道现在的医疗水平有这么高,前几年就该让勇叔去,白耽搁了这么久。

听到这话,饶是好全以后,已经照过无数次镜子,苏志勇还是忍不住再摸了摸脸,入手一片光滑。之前狰狞丑陋的伤疤都已经消失,现在他的皮肤,看起来和正常人没什么差别,甚至比普通人都还要来得更好些。

“也不怪你,”苏志勇放下手,露出了笑容。在意识到自己笑的时候,笑脸僵了一瞬,好在他很快就想起脸已经好了,不会因为笑起来疤痕虬结而吓到人:“大医院就是大医院,我也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才祛完疤,痕迹渐渐淡掉的时候,我自己照镜子都有些不敢认。”

这张脸,又熟悉又陌生,他都有几十年没在镜子里看到过。虽然以前拍的那些照片还在,但他却不敢翻,只能压

作者有话要说:只能压在箱子底下,免得不小心看到后,更没办法面对现实。

周明哲的剧情打住以后不写了,因为他身份敏感,是市长。今天码字码到一半的时候,得知新一轮的严打又开始了,于是只能匆匆收尾,怕被锁。

失手砸了个玻璃锅子,当时买的时候因为贵,犹豫了很久才下手。没想到才半年就阵亡,心疼QAQ

蹲地上收拾玻璃渣子,折腾到了很久,因为特别碎,不收拾干净怕扎脚。

很晚才开始码字,耽误到现在才更新,抱歉抱歉,我争取早点恢复更新时间。

☆、第45章四十五花店

苏志勇也没想到自己的脸能恢复得这么好。

最开始脸上的疤痕才变淡的时候,他都不知道。是苏镜发现了以后,又给弄了祛疤的草药糊糊,每天早晚敷着,脸上的疤这才越来越浅。

苏志勇知道苏镜有秘密,毕竟再家学渊源,苏父苏母也只是普通的花农,有点种花的本事,对植物也还算了解,但对药物却没什么研究。知道的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多一点,懂得些花卉的药用价值,但绝不会像苏镜这样,懂得那么多。

这孩子从小就在自己眼皮底下长大,连远门都没出过几趟。要说种花的手艺,是从他爸妈那学来的,天赋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还能解释。可他爸妈都不会的东西,他又从哪里知道?平常也没见他翻书上网查资料,想说是自学成才的都难。

尤其是,拿来糊脸的那些草药,其中有几种是很常见的有祛疤功能的植物。村里人偶尔被烫伤,或者割伤,受伤以后为了不留疤,也会拿点捣烂了敷,但效果,却绝对不会像他那样这么好。

总不能是几种祛疤效果一般的草药,混合在一起后用起来,药效就会变得格外突出。如果真是这样,哪还有医院什么事,大家都种些混在一起敷,又不是钱多得没处花,谁还上医院找医生。

脸上的疤以肉眼看得见的变化,一天天地淡去,自从照镜子的时候注意到了这点,苏志勇就开始有意识地避开人群,每天都尽量不出门。免得被人看到,平白给苏镜添麻烦。

苏镜有秘密,他可以假装不知道,并且愿意为他保守这个秘密,但其他人却不一定。为了不被人发现,苏志勇只能想着法帮他遮掩。

除了脸,还有花圃里的那一小片药园。苏志勇再无知,也认得出人参长什么样。这才种下多久,药园里的人参就已经有指肚大小,谁家的人参能长得这么快?又不是萝卜。

自从发现了这点后,给苏志勇愁的,好在药园的位置比较隐蔽,花圃里平常也没什么外人来,偶尔需要帮工,他也注意着不让人走到那边去。比起药园,反倒是自己的脸更难掩饰,总不能一直不出门,或者扯块布挡着不让人看。

当初脸才毁掉的时候,他没这么做,现在都多少年过去了,他反而开始遮掩,这难免更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让他们更好奇这样做的原因。既不能遮也不能躲,眼看着脸就快好全了,苏志勇在感到开心的同时,却也越发地忧心忡忡。

苏镜很快就注意到了苏志勇的不对劲,询问之下知道原因以后,发现这也确实是个问题。最后经过两人的商量,于是就有了,苏志勇去大医院治脸的说法。

走之前,苏志勇贴上苏镜在网上买的仿真疤痕,挑了个村里人最闲的时间段出门。

现在这个季节,晚稻已经收了,接下来也没什么农活要做,村民们平常就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打打牌聊聊天,边织毛衣边看电视地打发时间。天又渐渐冷了下来,中午阳光最好的时候,时常有人端着饭碗在家门口或者在村里用来晒稻子的小广场上边吃饭,边唠嗑地晒太阳。

苏志勇挑的,就是这个时候。中午人多,他又特意没抄近路,而是走得大道。大路两边住的人家多,中间还需要穿过广场,十分地宽敞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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