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节 他的违建——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李敖Ctrl+D 收藏本站

  李庆元

  陈水扁从一九九五年就任台北市长以后,雷厉风行的拆除别人的违建,从商业区拆到住宅区,从一般违建拆到防火巷违建,但是阿扁自己的两个防火巷违建直到他在二零零四年参选“总统”时依旧安然无恙,说不拆就不拆,还编出一堆欺骗小市民的理由!

  众所周知,陈水扁在台北市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八号一楼住家后面的防火巷,有间违建,供厨房使用。

  自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以后,这间违建约五坪,侵占法定空地,屡遭社会批评,但是,陈水扁说不拆就不拆。

  一九九五年五月间,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在回应外界的质疑时说,她家的这间厨房是在小孩的房间后面,相当吵,小孩也常抱怨,因此她早就想把厨房改回做花园。不过,因为母亲北上同住,现有房子不够住,恰好隔壁要卖房子,他们已经买下来准备两间打通,增加室内面积,后院的厨房也计划要改回做花园使用。

  问题是,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能以“现有房子不够住”为由,拒绝建管单位的拆除或者缓拆吗?更何况,陈水扁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以岳母吴王霞名义取得隔壁“民生东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六号一楼”的房子以后,与八号的房子打通,两间加起来多达八十七点四坪,已经足够使用,但是,直到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笔者以“国大”代表身份召开“陈水扁新特权记者会”为止,其住宅的违建仍未改回做花园使用,显示陈水扁自执政北市以来,只会信誓旦旦的拆除小市民的违建,而自己影响公安的防火巷违建却执意拒拆。

  发现阿扁另一个违建

  尤其,更严重的是,陈水扁另一间位于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一五巷十一之一号的房子,在笔者通过特殊渠道,由其隐秘的屋后防火巷上拍照存证后,发现还有一间防火巷违建,一样是做厨房使用。经查证,当时这个违建未被查报,没有列入台北市住宅区防火巷违建的拆除名单。所以,当台北市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统统“就地正法”以后,陈水扁的这间违建安然无恙。

  自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日,台北市的晴光市场发生伤亡火警以后,陈水扁强调,为了维护住户生命安全,全市的防火巷违建必须加强拆除。

  而市府早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防火间隔(巷)违建拆除工作,商业区防火巷部分,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执行完毕,总计拆除五千六百一十一件;而住宅区防火巷部分,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到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共拆除了两千多件。一般预估,住宅区防火巷的违建件数,会比商业区多四五倍。以陈水扁就任市长的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为例,拆除的防火巷违建多达五千零七十五件,平均每天十四件,足见陈水扁的魄力,但遗憾的是,他的魄力只用在小市民的财产上,而他自己的两个防火巷违建则“誓死”不拆。

  陈水扁的两间防火巷违建,民生东路住家的这间位于松山区,该区小市民的防火巷违建,就在陈水扁不允许任何特权关税的情况下,拆除了两百三十一件:而杭州南路的违建,位于中正区,该区小市民的违建也被拆了三百八十三件。

  应限期拆除阿扁的违建

  陈水扁要全面拆除防火巷违建,为了市民安全,我们乐见其成,但是阿扁必须先以身作则。不能说,别人的防火巷违建,陈水扁雷厉风行的把它拆光光,而自家的防火巷违建就可以“缓拆”、“分期再拆”,要等到陈水扁心甘情愿了才能拆,或者,就像杭州南路的违建,躲在周遭房子的中间隐蔽处,神不知鬼不觉,以为这样可以瞒天过海。

  在一九九八年底市长选战投票前四个月,许多人即要求,陈水扁要在继续拆除别人的违建前,应先限期拆除自己的两间防火巷违建,否则不满意阿扁只许州官放火的民众,包括防火巷违建已遭拆除的小市民,应到陈水扁的违建前,要求阿扁不能知法玩法,直到阿扁拆除为止。但是,阿扁仍迟迟拒拆,完全不予理会,足见其鸭霸的个性。而阿扁在这场市长选战中,也因遭市井民众批评为“鸭霸扁”而落选。“鸭霸扁”的名号直到二零零四年的“总统”大选,还被国民党拿来作为攻击阿扁的有力文宣。

  不过,市长之战,陈水扁落选后,接任市长的马英九竟然在台北市议员的三催四促下,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都“不敢”“依法”执行阿扁防火巷违建的拆除动作。马英九

  既然不执行处置州官放火的行为,竟然干脆任由众百姓随意点灯。于是,台北市在一九九九年,整整放了一年的“防火巷违建假期”。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一整年,只执行拆除了十三件的防火巷违建,而放任数以万件,包括阿扁的防火巷违建不管,置台北市的住宅公共安全于不顾,而陈水扁在第一年的市长任期中,一天就拆掉了十四件。

  尤其是,口口声声言必称“依法行政”的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答复台北市议员李庆元的书面质询时,以市府市长名义行文给台北市议会的公函中,白纸黑字清楚载明:陈前市长坐落杭州南路的防火巷违建,违建面积约十七点五平方公尺(约合五点三坪),该违建物工务局预定于一九九九年底前执行拆除。

  但到了一九九九年的十月十二日,市府又在答复相关书面质询的公函中,改口称为:并未对陈前市长杭州南路的防火巷违建个案,做查报列管。

  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间的台北市议会市政总质询中,马英九口头答复议员这个问题时,竟然说是市府官员乱发公文,并无一九九九年底要拆除陈前市长违建一事,以后将以台北市十二个行政区,分区用抽签方式来输流决定防火巷违建执行拆除的先后顺序。同时,马市长还说要处罚相关官员随便发公文。

  这真是荒唐已极,一个台北市议员检举了一整年的防火巷违建案,马市府竟然一下子说年底会拆,一下子又变成从未查报列管。陈水扁自己当市长时,誓死不拆自己的违建,国民党的马英九来当市长,竟也可以坐视不依法拆除。看来小市民抗争市府建管人员来拆除违建,是越来越难说特权与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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